发布于 2024-03-08 来源:复禾疾病百科
难治性心力衰竭是一种心力衰竭,但由于长期治疗后仍未恢复,称为难治性心力衰竭。难治性心力衰竭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患者,会对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为了尽快接受治疗,我们必须找到它的症状。
难治性心力衰竭
心力衰竭是一种临床诊断。
1.症状 患者休息或轻微活动,即气急、坐呼吸、极度疲劳、发绀、倦怠、四肢发冷、运动耐量降低伴呼吸困难、骨骼肌萎缩、心源性恶病质、顽固性水肿、肝脏进行性增加伴右上腹痛。
2.体征 心尖搏动向左下扩大,可闻第三心音奔马律,肺动脉瓣第二声亢进,继发于收缩早期或全收缩期二尖瓣关闭不完全的杂音;右心室第三心音奔马律;三尖瓣反流时,可闻到胸骨左下缘收缩早期和全收缩期的杂音,用力吸气时增强;外周水肿和腹水;体重迅速增加;终末期难治性心力衰竭患者可触及肝脏搏动。有些患者在心动过速和(或)舒张期持续奔马律。血压低,在此基础上脉压往往持续≤25mmHg(3.32kPa)。胸腔积液、腹水或心包积液、双侧肺湿罗音等也可持续存在。
难治性心力衰竭的诊断没有统一的标准。建立这一标准可能有利于指导心力衰竭治疗,促进心脏移植的发展。一般认为,以下项目可作为难治性心力衰竭的诊断依据。
1.不可逆转的原发病损害,如多部位心肌梗死、器质性心瓣膜功能异常、乳头肌和(或)腱断裂、心室间隔穿孔、室壁瘤、心肌病(原发性和继发性等弥散性心肌损伤)。
2.慢性症状心衰超过半年.在正规抗心衰药物治疗下,心力衰竭的症状和体征持续4周以上,无改善或进行性恶化。
如果这些症状在早期被发现,治疗和恢复健康并不难,你也可以过上正常的生活,但如果治疗在晚期,恢复健康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可能无法恢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