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对胎儿的影响妊娠合并心脏病对胎儿的影响,与病情严重程度及心脏功能代偿状态等有关。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危害有哪些

       病情轻微、补偿功能好的,对胎儿影响不大;如心力衰竭流产、早产或死产可由子宫充血和缺氧引起。

       妊娠和分娩对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影响1~2在一天内,组织滞留的水分进入血液循环,导致血液循环再次短暂增加,心脏负荷增加。

       由于上述原因,孕妇在怀孕32周、分娩期和产后3天内心脏负荷最重,容易发生心力衰竭。妊娠期间血液总量增加约30~40%,心率加快,心率每分钟增加,直到怀孕32~43此时,周达的心脏负担也是最重的。以后逐渐减轻,产后逐渐减轻,4~6每周恢复正常。此外,随着怀孕期间的增加,水和钠的潴留、氧气消耗的增加、子宫血管区域血液含量的增加、胎盘循环的形成以及横膈膜的增加,心脏的负担逐渐增加。因此,应更加注意心脏病患者的治疗。

       (1)妊娠期母体血容量增加30%到40%,32-34周妊娠高峰:

       心跳出量相应增加,心率加快;子宫增大,横隔增大,心脏移位,大血管扭曲,右心室压力增加,增加心脏负担。

       (2)分娩期间血流动力学的变化更加明显

       第一产程子宫收缩增加了周围血液循环的阻力和回心血量。

       2:除子宫收缩外,腹肌和骨骼肌收缩,增加周围阻力,产妇屏住气肺循环压力和腹压,因此心脏负担最重。

       3:第三产程胎盘分娩,胎盘血液循环中断,大量血液迅速从子宫进入血液循环,突然增加回心血量;或由于子宫突然缩小,腹压突然下降,血液注入内脏,回心血量突然下降,导致周围循环衰竭。这些急剧的血液动力学变化增加了心脏的负担,并很容易诱发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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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心力衰竭易发生在产褥期产后一周内,尤其是产后三天内。

       大量血液进入体循环,大量组织中滞留的液体返回血液循环,显著增加血容量,一般在产后3至6周内达到妊娠前水平。综上所述,妊娠32至34周、分娩和产后前三天是心脏病孕妇最有可能发生心力衰竭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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