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重型肝炎分为急性重型肝炎、亚急性重型肝炎和慢性重型肝炎三类。急性重型肝炎黄疸肝脑病课程不到2周,亚急性重型肝炎发病率为2-24周以上。

重型妊娠肝炎的诊断标准

       慢性重型肝炎的临床表现与亚急性重型肝炎相似,但有慢性肝炎肝硬化的证据。2000年9月,全国病毒性肝炎的预防和治疗如下。

       重型肝炎的类型和临床诊断标准

       1.急性重型肝炎急性黄疸肝炎发病2周内,极度疲劳,胃肠道症状明显,二级或以上迅速崛起(Ⅳ根据肝性脑病,凝血酶原活性低于40%,排除其他原因,肝慢性狭窄,黄疸迅速深化黄疸或非常浅,甚至没有黄疸,但有类似症状应考虑该疾病。

       2 .亚急性重型肝炎急性黄疸肝炎,15 - 极度疲劳、胃肠道症状、肝性脑病,同时延长凝血酶原时间,凝血酶原活性低于40%,排除黄疸的其他原因,快速生长,每天上升,gt;17.1μ中毒/ L或大于正常血清胆红素值的10倍。首先是肝性脑病的第二学位或以上,称为脑病类型(包括脑水肿、脑疝);腹水及相关症状(包括胸水等),称为腹水

       3.慢性重型肝炎及其致病的基础:慢性肝炎或肝硬化的历史;慢性乙型肝炎疾病病毒二世把历史;无肝脏疾病史和表面抗原携带历史,但慢肝炎症状(如肝掌、蜘蛛血管瘤)变化,图像(如脾脏厚度)和生物化学变化(如丙种球蛋白增加,白/球比率下降或倒);慢性肝炎的肝活检和支持;慢性肝炎或慢性HBsAg携带者重叠的甲型流感,e或对其他类型肝炎病毒感染的具体分析,应引起异常类型,或急性或亚急性重型肝炎。

重型妊娠肝炎的诊断标准

       温馨提示:随着病情的发展,慢性重型肝炎的临床表现和急性重型肝炎的发病率已达到重型肝炎的诊断标准(凝血酶原活性小于40%,血清胆红素是正常的10倍)。

       【参考文献:《妊娠合并症》《妊娠合并内科疾病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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