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血液透析无绝对禁忌症,但在以下情况下应慎重考虑:①休克或收缩压低于10.7Kpa者;②严重出血者;③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不能忍受体外循环;④未控制的严重糖尿病患者;⑤脑血管事故者;⑥晚期恶性肿瘤;⑦精神病或不合作者。

血液透析的适应症、禁忌症

       尿毒症患者到了晚期是要接受血液透析来控制病情的,但是末期的肾脏病患者如果接受了定时的透析治疗,还应该注意在透析过程中的一些禁忌问题。同样的还要做好适当的自我护理。经常做一些适当的体育运动,并且要保证充足的休息,和充足的睡眠。

       (1) 急性肾功能衰竭(ARF) 目前已公认ARF早期预防性和充分性透析治疗可显著减少感染、出血、昏迷和多器官衰竭等并发症。早期预防性透析是指并发症前的透析治疗ARF诊断成立后,短期内尿量不能迅速增加,无禁忌症时,立即开始透析治疗,尤其是高分解代谢型ARF。目的是有效去除体内过多的水和毒素,保持酸碱平衡,为药物和辅助治疗创造条件,避免多器官衰竭等并发症,降低死亡率。其适应症包括:①急性肺水肿;②高血钾,血钾≥6.5mmol/L或心电图提示高钾血症;③高分解代谢型,尿素氮每天上升≥14.3mmol/L、肌酐上升≥177μmol/L、血钾上升1~2mmol/L、血清HCO3-下降≥2mmol/L;④如果是非高分解代谢型,但少尿或无尿超过2天,血肌酐≥442μmol/L、肌酐清除率≤7~10ml/(min.1.73m2)血尿素氮>21.4mmol/L、二氧化碳结合力≤13mmol/L;⑤恶心、呕吐、意识障碍等尿毒症状;⑥误输血者游离血红蛋白≥800mg/L。

       (2) 慢性肾功能衰竭(CRF) 对于CRF患者掌握适当的血液透析适应症是提高存活率和恢复部分劳动能力的重要前提。其适应症太严格,甚至尿少,无尿,伴有明显的心血管并发症或全身恶化、意识障碍等终末期症状,开始透析治疗,不仅透析并发症多,死亡率高,即使病情好转,也只能依靠透析维持生命,难以恢复部分劳动能力。CRF目前,当肌酐清除率下降到10时,血液透析时机还没有统一的标准。ml/min慢性血透治疗可在左右开始。其他参考指标为:①血尿素氮≥28.6mmol/L;②血肌酐≥707.2μmol/L;③高血钾;④代谢性酸中毒;⑤尿毒症症状;⑥高容量心力衰竭或尿毒症心包炎;⑦并发严重贫血、高血压、消化道出血、骨病、周围神经病变及中枢神经症状。

       (3) 急性中毒 对于小分子、不与血浆蛋白结合或蛋白结合率低的药物或毒物,可有透析膜透出,当其在体内分布均匀且未固定于某一部位时透析效果好。通常应在服药后8~16小时内,病情危重的人不必等待检测结果开始血液透析治疗。如安眠、镇静药、止痛药、洋地黄等心血管药物、青霉素、磺胺等抗菌药物、苯胺、砷、汞等毒物。

       (4) 其他适应症 难治性充血性心力衰竭和急性肺水肿急救、高胆红素血症、高尿酸血症、严重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障碍。

       血液透析没有绝对的禁忌症,但应仔细考虑以下情况:①休克或收缩压低于10.7Kpa者;②严重出血者;③严重心律失常或心力衰竭不能忍受体外循环;④未控制的严重糖尿病患者;⑤脑血管事故者;⑥晚期恶性肿瘤;⑦精神病或不合作者。

       尿毒症患者必须有正确的透析方法,严禁透析过程中的禁忌问题,透析后进行适当的护理,经常观察内外出血,及时测量血压并记录。适当的饮食和适当的排便,以便毒素能够及时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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