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4-03-08 来源:复禾疾病百科
一、妊娠对SLE的影响
1.一般认为不会改变SLE患者的长期预后。但妊娠合并狼疮性肾炎患者多数在妊娠期病情加重,且多发生于妊娠晚期;
2、10%~30%的SLE患者在妊娠和产后几个月内复发或妊娠晚期易发生子痫,两者都有高血压、蛋白尿、肾功能不全和水肿,必须注意识别;
3.可以怀孕SLE患者病情加重,对母亲和儿童产生不良影响,活动期患者不宜怀孕,至少在病情控制6个月以上后再考虑怀孕。
二、SLE影响怀孕
1、SLE不影响妇女的生育能力;
2、SLE在妊娠的各个阶段,患者都会对胚胎和胎儿产生不良影响;
3.反复流产、胚胎或胎儿死亡、胎儿生长有限、早产和围产儿缺血缺氧性脑病的发病率较高
4.狼疮抗凝物质和抗磷脂抗体对子宫和胎盘血管内皮造成损伤,血栓形成是妊娠不良结果的关键;
5.一些自身免疫抗体也可以通过胎盘影响胎儿。例如,它们沉积在胎儿心肌和心脏传导系统中,引起炎症反应,病理上传播到阻滞、心肌病、心力衰竭等;
6.部分SLE患者还可引起胎儿先天性SLE,表现为新生儿出生时头面部、上胸部红色斑片状皮肤损害,这些改变通常在1岁以内消失。
三、治疗时注意事项
1、SLE对妊娠结果有不良影响,有家族遗传倾向。SLE孕妇妊娠损失率高,易发生流产、早产、死产、围产儿缺氧等。如果在妊娠晚期发现异常胎儿基本成熟,妊娠可能成功。
地塞米松和倍他米松更容易通过胎盘避免使用。
3.临床分娩期避免使用阿司匹林,有新生儿出血的危险。
4、分娩后应立即开始维持治疗,用药剂量孕期相似。
四、预后
SLE患者预后差,10年和20年的存活率只有75%和50%(Jacobsen,1999)。
过去临床上对SLE妇女认为怀孕会给她们带来生命危险,并采取措施一旦怀孕就终止怀孕。由于近年来患病妇女迫切需要生育能力和监测和治疗手段的改进,允许怀孕半年以上,可显著降低母子死亡率。SLE流产、早产、死胎和胎儿生长有限的发生率明显高于正常人。胎儿损失是正常人的2~3倍,这是内科和产科领域值得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