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可昕
执业医师
梅毒孕妇不能药流。
梅毒是性传播疾病,可通过血液、精液及阴道分泌物传播,而药流过程中会涉及到宫颈操作,此时进行药流可能会引起局部微小血管破裂出血,导致母体与胎儿之间的血液循环交换,从而增加梅毒螺旋体感染的风险。因此,梅毒孕妇不宜进行药流。
如果孕妇处于梅毒感染早期或活动期,则不建议进行药物流产,以免加重病情或影响母婴健康。此外,若孕妇存在药物过敏史或患有心血管疾病等禁忌症时,也不宜使用药物流产。
梅毒孕妇应遵循医嘱接受适当的治疗方案,并定期监测病情变化以及胎儿状况,以减少母婴间疾病的传播风险。同时,在流产前后需注意个人卫生,避免伤口感染,保持充足休息,调整心态,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检查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