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4-03-08 来源:复禾疾病百科
1.如有休克,先治疗休克(见休克节)。
2.如有出血,应立即止血。轻度或中度出血,可采用压力包扎或填塞止血;四肢大血管出血,先上止血带,准备尽快手术止血。30min放松止血带一次。当失血较多时,应及时进行输液和输血。当出血超过时,应进行紧急手术以止血。如果疼痛严重,可以给哌替啶或吗啡,也可以给其他镇静剂和镇痛药。骨折时,应适当固定伤肢。
3.有筋膜间隙综合征和挤压综合征者,应及时处理(急性肾衰治疗见第七篇第六章)。
4.治疗严重闭合性挫伤
(1)早期在四肢周围放置冰袋或冷敷,待出血停止(一般在24~48h后),改用热敷,促进局部充血吸收。必要时,抗生素可以防止感染。
( 2)如果水肿严重,影响肢体血液循环,或小腿和前臂严重挤压,肌肉功能障碍和动脉搏动减弱,应尽快切开,切开皮肤、深筋膜和肌膜,然后用生理盐水纱布填充松散。如果中毒症状严重,保留患肢将危及生命,应考虑截肢。
5.开放性创伤,除表面擦伤和小刺伤外,应尽快进行初步手术治疗(清创)。
(1)根据伤害、伤口位置、大小和形状,选择氨胺酮静脉麻醉、局部麻醉、臂丛神经阻滞、椎管麻醉或吸入麻醉。
(2)清创术步骤及注意事项:①消除急救包扎,暂时在伤口内填充无菌纱布。首先,用肥皂水和清水(必要时用汽油或乙醚)清洗皮肤上的血渍和污垢,剃掉头发。然后取出填料,清除伤口内的异物,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伤口几次,擦干,然后用无菌纱布覆盖伤口,用碘酊和乙醇消毒伤口周围的皮肤,辅以无菌毛巾。②除大出血外,止血带下不应清创,以免影响组织活力的辨别。③充分切开皮肤和深筋膜,彻底暴露伤道。切开方向与肌纤维、大血管和神经的走向一致,必要时在深筋膜切口两端各加一横切口,以解除其张力。④沿伤口边缘切除皮肤(一般不超过)0.2~0.6cm)以及皮下组织,注意不要损伤重要的血管和神经。头皮、面部和手部的皮肤应尽量保留,除非坏死。所有失去活力的组织都应该被切除。⑤去除伤口中肉眼可见的所有异物。如果伤害异物已进入深层组织,则不宜长时间寻找,以免损害过多的健康组织或扩大污染范围。⑥如发现神经或肌肉损伤,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缝合或定位缝合。⑦彻底清创后,用生理盐水冲洗伤口,清除所有小异物、血块、组织碎片,小心止血。
(3)伤口缝合:根据伤害原因、伤后时间、伤口部位、污染程度和平战条件,考虑伤口是否缝合。①伤后6~8h初始缝合一般可在内部彻底清创后进行。损伤6~8h以后清创者可以用生理盐水纱布松填,不做初期缝合。3d后无继发感染时再作延期缝合。但不应机械地受时间限制,应根据创伤部位及性质等酌情决定。如受伤后24~72h头皮、颈部、面部损伤、胸部、腹部、关节腔等,虽然损伤时间较长,如无明显感染,清创后仍可考虑初始缝合。如果伤口过大,组织损伤过多,污染严重或战争损伤,虽然早期清创,但不应进行初始缝合。②头部损伤完全清除后,伤口不应暴露颅骨,应覆盖松动的头皮。面部损伤完全治疗后,努力进行初始缝合。如果可能发生感染,皮肤可以定位缝合。③手部伤害不应暴露肌肉健康和神经,而应覆盖肌肉内部和松动的皮瓣。如果伤口大,不能缝合,应尽快植皮。④较浅的贯通伤,如出入口接近,可将伤道间表面的组织切开,将两个伤口变成一个伤口,清创后可根据平战时期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始缝合。伤口深度贯通伤必须分别处理出入口,不得进行初始缝合。⑤缝合时,注意消除死腔,逐层缝合,缝合后伤口无张力。
(4)清创后的处理:①如有必要,可将橡胶片引流到初始缝合伤口,术后24~48h拔除;面部和手部伤口不宜排水。②缝合伤口,如有感染或出血现象,应立即拆除缝线,以促进引流或止血;如无感染伤口,不得更换敷料,待适当时间拆线。③未缝合伤口,如无感染,术后3~8d延期缝合;有感染者,参照药物处理。④适当使用抗生素,但伤口中不使用磺胺药或抗生素。⑤伤口深,血液循环不良,可酌情采用高压氧治疗;长期治愈的伤口,可使用表皮生长因子(EGF)或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FGF)促进愈合;伤口大,愈合困难者,根据情况植皮。
6.常规预防破伤风
(1)基础免疫:儿童皮下或肌内注射100天咳菌苗、白喉、破伤风毒素混合制剂,第一年注射2次,每次0.5ml,间隔4~6周;第二年再注射一针。15岁以上及成人皮下注射3针,包括霍乱、伤寒、副伤寒甲乙菌苗和破伤风毒素混合制剂。0.5、1.0、1.0ml,间隔2~4周,1年后再注射1ml。未使用上述混合制剂免疫的,也可在皮下注射精制破伤风毒素2次,每次0.5ml,间隔4~8周,一年后再注射0.5ml。
(2)增强免疫力:基础免疫可隔5~10年注射0.5ml。
(3)伤后免疫:全程基础免疫或增强免疫后,不需要注射类毒素或抗毒素,一年半以上者可注射破伤风毒素0.5ml。除注射破伤风毒素外,开放性创伤或未在伤口周围组织或肌肉另一部分注射精制破伤风抗毒素1500~3000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