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弱视,有些观念要
弱视是一种幼儿时期常见的眼病,是导致幼儿期视力低下的主要原因。弱视眼与正常眼视力界限并不明确,有的主诉视力下降,但客观检查视力仍然在1.0~1.2之间。这可能是由于黄斑中心凹的视细胞或其后的传导系统存在某些障碍,有极小的中心暗点,导致自觉视力下降,而客观检查视力不变。
我国弱视标准的演变过程
多年来,我国眼科学会弱视、斜视防治小组规定的弱视眼视力标准一直是临床中参考的重要标准,1996年的标准将弱视定义为“眼部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以功能改变为主,远视视力<0.9且不能矫正者为弱视”。
如果不同年龄儿童弱视的都采用视力低于0.9这一机械的标准,便没有考虑儿童视力发育的原因。
随后有专家于2009年提出,视觉发育期,由于单眼斜视、屈光参差、形觉剥夺或双眼高度屈光不正等异常视觉经验,造成单眼或双眼及佳矫正视力低于正常,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以上,临床检查无可见的器质性病变,经恰当治疗后视力可以提高。
弱视治疗的新进展
1、屈光矫正
对于屈光不正性弱视和屈光参差性弱视,可进行屈光矫正治疗。该方法已经得到的支持,并有大量临床试验证明该方法有效。
2、遮盖
遮盖治疗是治疗弱视的有效手段。长期以来,眼科医生在决定遮盖时间时,通常考虑年龄以及弱视的严重程度,儿童眼病研究小组推荐中度弱视的遮盖时间为2h。
3、阿托品压抑
阿托品压抑是利用阿托品的散瞳作用使优势眼变得失去调节能力而不能形成清晰的图像,从而增加弱视眼的使用机会,属于光学药物治疗,也是压抑治疗的一种衍生治疗。
相对于遮盖治疗,的顺应性和接受度更好,因此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
温馨:文章仅供参考,如有眼部问题及时到专业眼科医院就诊,以医生面诊为准。